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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先舉手承認,我之前對旅遊不便險還真的是半知半解 😝。
每年的出國天數,累積下來幾乎都會高達快兩個月天數的我,即使是保過幾次的旅遊不便險,認真說,我還真的沒有太仔細地研究過這些保的險到底要在什麼樣的條件下,才會真的符合領取理賠的資格 XD。 這次因為計畫好的出國旅程,碰巧遇到颱風的到來,意外地領到一筆理賠,才打算分享一下這次終於理解的不便險條款,也希望有助於大家釐清自己對旅遊不便險的認知。
* 以下我會以不便險來簡稱旅遊不便險,不然這名稱真的是太長了。
☄ 旅遊平安險 V.S. 旅遊不便險
雖然我們常常會用旅遊平安險的字眼來形容,但實際上旅遊平安險與旅遊不便險是屬於不同的東西。
-旅遊平安險:主要是針對旅途中萬一發生需要就醫的意外而保險,例如意外身故及失能、傷害醫療、突發疾病等情況,概念像是意外險。
-旅遊不便險:主要是針對旅遊期間各種突發且會影響旅程不便的情況,針對這些的影響給予相對應的保障。常見範圍有班機延誤、旅程取消、旅程更改、行李延誤、行李損失、旅行文件損失。
只是通常投保旅遊平安險時,都會將兩種保險合在一起販售,所以實際上的名稱界線也沒有那麼清楚了。
☄ 不便險的投保限制
這點也是因為這次的經驗我才第一次知道的投保限制。
簡單的說,今年的 10/31 這天,台灣遭受了強烈颱風康芮的侵襲,一開始看氣象預報,其實是比較偏 11/01 這天才比較有可能靠近台灣或發佈陸上颱風警報。而在過去的經驗,通常是偏陸上颱風警報發布後,才會有班機停飛的情形發生。
隨著出發的時間越靠近,當時各家氣象預報都還不太確定是否會登陸台灣,我研究了一下天氣預報與颱風走向,覺得似乎我在 10/31 這天的班機很有可能會飛不出去,而且部分產險公司也還未限制不能投保的狀況下,因此我花了一天研究起旅平險是否值得保(當時我並還未投保),而臨時決定要投保。
相信應該有蠻多人會習慣拖到出發的最後一刻才會投保的,又更尤其是颱風預測會到來的狀況下,但產險公司也是會看氣象預報的,譬如以我這次的經驗,可能是因為當時的天氣預測都是直指 11/01 這天才會受影響,所以當時普遍的產險公司也都公布在 11/01 這天去回班機時間的旅平險均不受理投保,後來部分公司則有限制更長的拒保時間,譬如 10/31 - 11/01。
所以產險公司這個快速應變的機制,就很有可能會使得你來不及投保了。
另一個產險公司常常會拒保的條件之一,則是可依照保險法第 51 條所寫的:
在保險標的之危險已發生或已消滅者,其契約無效。
此條所指的狀況,就譬如已經知道會遇到颱風等狀況,或者是在航空公司已發出停飛公告時間點後才完成投保的話,因所承保的危險事故已發生,保險契約自始就無效。為保護來不及反應的善良甲方、乙方,因此也直接會判定為此筆投保無效。
由此知道,在何時決定要投保,也是很重要的,另外也並非任何期間,產險公司都會接受投保。
☄ 信用卡本來就有附贈旅平險了,我還需要額外購買嗎?
這應該是很多人最常見的疑問。當初我在購買機票或支付團費時,信用卡就已經有說明用該卡支付團費或機票 80% 以上的金額時,就會贈送旅平險,那麼我的信用卡旅平險就會包含班機取消的理賠了不是嗎?為什麼我還會需要額外購買旅平險呢?
簡單的說,這需要看你所使用的信用卡的旅平險保單的。我不負責任的統計,一般來說,大概有九成以上信用卡所贈送的旅平險,並不會包含從你的居住所在地出發的航班延誤險。
下圖附上我的信用卡公司的旅平險條款,注意紅色那串框起來的文字,班機的延誤賠償範圍,並不包含從我本國(台灣)出發、且已確認延誤或取消的航班。也就是說,透過信用卡所贈送的旅平險,其中大多數的航班延誤險,比較有機會被理賠的,會是你人必須已經是在國外的飛行航班,或者是飛回本國(台灣)的航班。
當確定你的班機已被取消後,你會需要決定一件事情,那就是這個行程之後會繼續?還是就從此取消了?(或者是過一段不短的時間後才會取消?)
如果你計劃短時間內不會再度出發同一個行程,那麼在保險啟動前,你可以先取消投保,等於是可以拿回你的保險費,畢竟沒有出發,也當然沒有必要投保。
若是你計畫可能只會延後幾天再飛出去之類的,那麼就要思考值不值得繼續投保?思考的點,大概就是那項付出的保險費與得到的理賠金,哪一個能讓你省比較多的金錢。
依照我查資料的認知是,旅平險的保險費計算方式,是一個基數金額,再依照你的投保天數去乘上某個數值後,所算出來的金額,所以投保再多一天,大概會增加一點金額,但相較於那個基數,可能並不算太多。
但如果你的旅程預計要延後一段不短的時間的話,那麼可能相較起來,為了再續保所必須支付的金額就會過多,可能反而不見得適合續保。至於你選擇繼續行程後,必須去做續保的原因,我會說明在下段。
OK,那我們再來看下一點,如何符合領取班機延誤理賠的資格呢?
除了普遍保險條款會寫到的:
-需為定期航班,非定期航班取消,如包機或加班機,屬於不在理賠範圍。
-或者是經常見到的標準,班機必須延誤超過四小時以上(有的產險公司是要求五小時)。航空公司若有提供替代航班,班機延誤期間之計算,自原先預定搭乘班機之預定出發時間起,至實際出發之時或第一班替代班機出發之時止。若因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搭乘第一班替代班機或替代轉接班機者,則班機延誤期間計算至次一班替代班機出發之時止。
-若航空公司未提供替代航班,則需在保期內自行購買替代航班,繼續行程。
☄ 不便險的繼續行程定義
上述的第二點與第三點傳達了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就是,符合理賠資格的條件之一,就是必須繼續你的行程。當然這並不是指就算颱風來了、班機無法起飛,你還是得照樣出發,而是指你的旅行必須還是有出發才行,但並不限制出發期間。
這意味了什麼呢?也就是就算你的班機取消了,若是你還是考慮搭乘另一班次的班機前往時,那麼你就符合繼續行程的條件了。只是會遇到以下兩種狀況:
第一種情況,是你搭乘的班機所屬的航空公司有提供給你替代航班當選擇。若有替代航班可選擇時,你放棄了替代航班,自行購買其他航班,則有可能會被拒絕理賠(實際上會需要根據你所投保的不便險保單內容)。
相較起來,第二種情況就比較好一點了,第二種情況則是航空公司沒有提供替代的選擇,而要你自行安排其他航班時,那麼你就可以挑選自己比較方便搭乘的航班。相對的缺點就是,如果你只打算延後一兩天內的班機再出發,臨時的颱風打亂大家的行程,有可能接下來的航班會有一堆人在搶訂。
另外要注意的是,保險內規定的是必須有繼續行程,所以你並不能更改航班的目的地。譬如我本來是要飛東京成田的,但在飛往東京成田的航班取消後,我改訂飛往泰國曼谷的航班,這樣並不符合原先"繼續行程"的定義。而以實際案例來講,在保險版討論區中有人曾提過,他原先是預定飛往東京羽田,但新的航班改訂飛往東京成田,後來有被保險業者放寬認定。
總之,這邊先假定,你打算繼續行程了,而且新航班時間也比原定航班延誤了四或五小時以上,這樣就符合了保險公司的基本理賠要件。
☄ 小心踩到雷了
接下來,要注意的是,你的保險涵蓋期間。
之前看過幾篇保險業者的網站,老實說對我們這種不太懂保險條款的人,真的不太容易懂。後來去爬了幾篇成功理賠的討論文後才理解我之前不小心地犯了這個理賠錯誤。
譬如以我這次的狀況來說,我一開始的投保期間為 10/31 - 11/5,日期已涵蓋我整段從台灣飛出去的班機、到國外的行程,以及班機飛回台灣的班機時間。而後來 10/31 的班機確定因為颱風影響而取消後,因此接下來我必須要確認的是,我的行程要延至何時出去?
最後我是決定延期至 11/14 - 11/19 再出發。那麼接下來我只需要等著理賠發下來嗎?
並不是,而是要注意到一點,我之前投保的旅平險涵蓋期間只有到 11/5 ,但我繼續行程的開始時間是 11/14,也就是說若我沒有延長保險期間,那麼我 11/14 出發那時已經算是在投保期間之外了,該日期並沒有包含在原先的保險期間內,於是算起來我在 10/31 - 11/5 的保險期間內並沒有"繼續行程"的動作,因此並不會理賠喔。
如上圖,我一開始投保的日期是 10/31 - 11/05,而 11/05 - 11/13 我人還在台灣,直到 11/14 - 11/19 才真正出國,因此我保單至少要包含 10/31 - 11/14 (如果目標是要申請去程班機延誤理賠的話)才算符合資格。
☄ 該選哪一種旅遊不便險呢?
據說,在 2020 年之前,大多的班機延誤險都偏採用實支實付、並設有支付上限額度的方式,我猜一方面是如果是從本國飛出去,通常這樣的航班就算被取消,也不太會花什麼費用,但在 2020 年疫情發生之後,因為有太多班機取消的狀況發生,造成實支實付的狀況反而會拉高理賠金額,所以變成還蠻多產險公司都改成每四小時定額賠償一次、一次航程最多賠償兩次的理賠方式,但仍有部分產險公司還是有實支實付的模式的,因此可能要看自己覺得哪一種理賠方式會比較適合自己的旅行模式。
就我的想法,因為已經有信用卡可以涵蓋回程的理賠部分了,用另外購買的旅平險來涵蓋去程的班機部分,定額的理賠可能就很足夠了,因為老實說,從台灣出發的班機若取消了,真的很難有什麼花費,而實支實付最主要方便的地方,可能會是在回程(從國外回台灣)。若你估計重新再購買回程的航班會頗貴,那麼實支實付可能會是一個比較好的選項,畢竟目前多數定額賠償大概都只有 4,000 - 7,000 元 /每 4 小時,這金額要支付一個長程航班的食宿與班機費用可能會不太足夠。
所以,一切可能還是都得考量自己那次的行程。
☄ 該準備什麼文件來申請理賠呢?
- 班機延誤證明
證明自己所搭乘的班機有延誤或取消,通常航空公司會提供証明或如果你是人已經到達機場或已經 Check in 的情況,通常就得主動與航空公司櫃台聯繫來取得。
不過近幾年有的產險公司在你投保旅平險的當下,可同時讓投保者提前預報自己即將搭乘的班機,這樣在班機有延誤或取消的公告後,他們就會自動啟動理賠流程,省去需自己提出延誤或取消證明的步驟。
- 登機証明
登機證或航空公司提供的搭乘証明。如前面文章中所說,申請理賠的其中一項條件就是,你必須有繼續行程,所以必須證明你實際有出發到當地,且日期必須涵蓋在保險期間。
- 航空公司的替代方案証明
航班取消後,航空公司提供的替代方案証明。
這點可能要依據投保的條款。有些產險公司因為限定投保者必須搭乘航空公司所安排的替代航班,且替代航班也必須符合延誤的時間限制,因此如果自行放棄或改訂其他航班,有時可能會無法理賠。以我這次遇到的狀況,還好航空公司讓我們從退代金、自行選擇替代航班或退票三個選項中做選擇,因此我後來是選擇退票,改訂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也同樣被理賠了。
☄ 後續。。。
整段理賠的流程所花的時間,依我此次的理賠經驗(這次投保的是富X產險),在我的班機確定被取消後,富X在隔天即 Email 通知我符合申請班機延誤的理賠,但因為當時我的行程當時尚未出發,所以真正送件的時間,是在我的整段行程結束之後。又因為富邦的旅平險理賠申請都可以透過網路進行,因此從我送出資料到理賠審核下來、理賠金進帳戶,差不多花了十天(含假日)。個人覺得理賠速度還蠻快的。
雖然也不是第一次領到理賠金(上一次的經驗是人已經到達機場才被取消航班,但航空公司直接支付我們的住宿跟餐食,所以當時的實支實付我也沒花到多少錢),卻是第一次真的了解旅遊不便險要注意的事項,透過這篇,順便將自己了解的東西分享給大家當參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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